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批)

  • 时间:2021-09-06
  • 2021-09-06

 

 

 

 

 

 

 

第1批 (2021年9月5日)

序号

省内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6

D2JL202108260048

大孤山镇大桥村村书记贩卖村内3块集体林地,并且在2020年以河道清淤的名义贩卖河沙,目前仍有车辆运送河沙。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8月27日,伊通县委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到大孤山镇大桥村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孤山镇大桥村,共有集体林地97.16公顷。从2018年至今,大桥村村委会按照村级集体资产发包要求,履行民主决策六步工作法流程,经农经部门和镇政府审核,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进行公开交易,发包集体资产4批次4块集体林地,面积为13.97公顷。因此群众反映的贩卖村内3块集体林地问题不属实,对外发包集体林地情况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河道系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干沟子河。为清除河道内淤积的泥质黏土,确保行洪断面畅通,按照《伊通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河道采砂清淤工作实施方案》,大孤山镇政府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干沟子河2020年度清淤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经原县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批复,2021年4月22日,大孤山镇政府与吉林省创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在大孤山镇杏木村下沟屯至大桥村前大桥屯实施了清淤疏浚工程,2021年6月中旬竣工。对河道清淤疏浚的弃料河沙由大孤山镇政府按照拍卖程序进行了公开拍卖。经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未发现近期有开采和车辆运送河沙的迹象。因此群众反映的河道清淤疏浚的情况属实,但以河道清淤的名义贩卖河沙和仍有车辆运送河沙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大孤山镇政府和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出现贩卖集体林地和私采贩卖河沙的现象。

办结

 

2

34

D2JL202108260034

双山镇有人盗采大哈拉巴山的山体,贩卖土与石头破坏生态环境。

四平市双辽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哈拉巴矿山已于2005年6月因资源枯竭政策性关闭,现正在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预计2022年8月竣工。为全面恢复大哈拉巴山生态环境,2020年1月,经双辽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谁恢复,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引进社会资金对大哈拉巴山进行全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第六条“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2020年4月,双辽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双辽市大哈拉巴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吉林华巨圣绿化管理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5月,经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调查勘测估算,该矿山削坡工程砂石量为90243立方米。2020年7月,吉林华巨圣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开始进行生态修复施工。
    2020年10月,双辽市财政局委托吉林省三公拍卖有限公司依据勘测报告对大哈拉巴山削坡工程砂土进行拍卖,由吉林省华巨圣绿化管理有限公司竞得。双辽市自然资源局对吉林华巨圣绿化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工程进度,测算砂石资源剥离量、回填及堆放量、砂石剩余量。
    截止到2021年8月5日,经勘测,该矿山剥离储量为60433立方米,回填及堆放储量为49889立方米,剩余量为10544立方米。剩余砂石量由吉林华巨圣绿化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拍卖结果自行依法处理。
    综上,群众反映的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双辽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监督,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进度,严格开展矿山修复工作后期资源管理。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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