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6批)

  • 时间:2021-09-11
  • 2021-09-11

                                                                       第6批(2021年9月10日)

序号

省内
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532

X2JL202108310057

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化石山村的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废水、废气超标排放,周边居民苦不堪言。举报人曾向当地政府、环保、纪检等部门投诉,至今无果。该企业在以往国家环保督察期间,以停产方式躲避检查,督察组离开后继续生产。投诉人诉求严肃查处该企业违法行为。

四平市梨树县

水、大气、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1日,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梨树县生态环境局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梨树县郭家店镇工业集中区,现正在停产检修。2014年9月,该企业年产6000吨木糖及1000吨阿拉伯糖建设项目通过梨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木糖及1000吨阿拉伯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梨环建字[2014]100号)审批,2015年10月通过原梨树县环境保护局验收(梨环验[2015]003号)。污染防治设施齐全,生产锅炉安装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脱硝设施,建设了处理能力5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排放口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四平市在线监测平台联网。2021年检测报告显示,生产用锅炉烟气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生产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郭家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因此,群众反映的“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废水、废气超标排放”不属实。
    2015年以来,梨树县环保、纪检等部门均受理过举报该公司违法排污信访案件,每次举报均按时限要求答复上访人。因此,群众反映的“投诉至今无果不属实”。经查阅该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生产日报表》,在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吉林省期间,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不存在以停产的方式躲避检查情况。
    

不属实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办结

 

2

540

X2JL202108310050

梨树县圣洁垃圾处理厂未按国家规定要求分区建设,接收四平市垃圾焚烧处理厂产生的螯合固化飞灰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存,也未按规定进行堆放与分层填埋,未进行有效的雨污分流,严重影响生态。

四平市梨树县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1日,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梨树县圣洁垃圾处理厂位于梨树县梨树镇城区北部白山乡东南侧,2010年7月,该项目经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梨树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审字[2010]200号)审批,2012年6月,该厂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分区建设,2014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垃圾220吨。2017年2月通过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吉环验字[2017]84号),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均处理量200吨。不存在“未按国家规定要求分区建设”情况。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第4项,772-002-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3条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过程中不按危险废物管理。2016年12月,该厂与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协议,2017年1月开始接收螯合固化飞灰,并单独设置飞灰区存放,未与生活垃圾混存。2021年4月外购一批砖石用于厂区道路维护,未堆放在螯合固化飞灰填埋点,也未与生活垃圾混存。该厂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J302-2004)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进场堆放、铺平、碾压、覆土、再碾压分层填埋处理,不存在未分层填埋情况。厂区周边按照设计要求均建有截洪沟,填埋区采取覆膜进行有效雨污分离。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办结

 

3

557

X2JL202108310030

绿健公司木糖醇和四合药业有限公司、德康药业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诚实化工有限公司等建设在吉林市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石山村第九社不足500米,排放异味影响周围居民健康。其中绿健公司夜间在厂区外通过暗管向外排水。

四平市梨树县

水、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日,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和梨树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绿健公司木糖醇和四合药业有限公司、德康药业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诚实化工有限公司等建设在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石山村第九社不足500米,排放异味影响周围居民健康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德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市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四平市诚实化工有限公司均建设在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四平化工园区内。2018年10月8日,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8]528号)中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以上五家企业均存在部分厂区位于郭家店镇化石山村九社500米范围内,其中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环评批复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经测量污水处理站距离郭家店镇化石山村九社最近居民289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其余4家企业环评批复均没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时锅炉烟气和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生产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四平市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两次碱液喷淋后,引入好氧池进一步吸收处理。2021年检测报告显示,生产用锅炉烟气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厂界恶臭气体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德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平市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调试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2021年检测报告均达标。四平市诚实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未投产,不存在产生异味情况。综上所述,已投产或调试生产的四家企业,生产期间均达标排放,但产生的异味,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群众反映的“绿健公司夜间通过暗管向厂区外排水”不属实。该公司厂区内建设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线排放至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经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四台子河。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四平市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实时监控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情况。经现场实地踏查,厂区附近未发现有偷排迹象。
   

部分属实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将加大对上述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日常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最大程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办结

 

4

569

D2JL202108310035

地直街二里小区4栋楼下的市场从早上三点营业至晚上八点,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四平市铁西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1日,铁西区现场督办组和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前往现场进行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市场为二里市场,位于四平市铁西区二里路与利群路之间。市场进场开市时间为早4点,撤市时间为晚19点30分,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铁西区于9月1日立整立改,一是铁西区住建局重新规定市场开市和撤市时间为早4点30分开,晚19点关,并在市场内立牌公告;二是规定车辆进出市场禁止鸣笛,商户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三是对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经营;四是铁西区执法局开展市场噪音整治,对周边商网进行排查,暂扣正在使用的高音喇叭4个。

办结

 

5

588

D2JL202108310026

石岭镇二龙村北崴子屯,村民随意将自家旱厕清掏出的粪便倾倒在村屯北侧距离村子不到三公里处,产生的气味呛人。

四平市铁东区

大气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1日,铁东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实地踏查走访。
    经调查,石岭镇组成3个排查组, 以二龙村北崴子屯为起点,沿053县道向北对各主、次道路进行排查,在县道及土路沿途均未发现粪便堆放及闻到呛人气味。3日,石岭镇再次对北崴子全屯80户农户(常驻户数48户、无人居住32户)进行排查走访,被走访的48户农户反映近期没有清掏行为,并且由于产生粪便量较少,均在自家院落发酵还田,没有倾倒粪便行为。因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下一步,铁东区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办结

 

6

592

D2JL202108310024

孤家子镇居民刘某眀把镇上所有生活垃圾运输到孤家子镇二纸场东院内露天堆放,堆放垃圾产生的污水渗到地下,污染水源,异味严重,污染环境。

四平市梨树县

大气、垃圾、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日孤家子镇政府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梨树县孤家子镇孤家子村四社原废弃二纸厂东院,该院内有一临时垃圾转运点,地面已硬化处理。现场发现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约为15吨,系当天收集到的垃圾,暂未装车作业,现场有少量污水留存,该垃圾临时转运作业点有轻微异味。该处距离孤家子镇孤家子村二组自来水厂约2.5公里,针对反映的污染水源问题已采样检测。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日下午,孤家子镇政府已责成吉林省环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清除该临时转运作业点垃圾,并要求做到日产日清。9月4日,梨树县疾控中心对该处附近水质采样检测,待9月13日水质检测结果出来后,确定下步整改工作。

阶段性办结

 

7

596

X2JL202108310016

举报人称伊通县景台镇东方红村五屯南山上的山砂被伊通县林业局局长冯某和景台镇赵家村张某盗采几十万立,形成大坑,山下树木被毁,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自然资源局、景台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伊通县景台镇东方红村五屯南山位于王家屯与孙家屯之间,该山为国有林地,权属归马鞍山国有林场,即东方红林班795、775b、810、811、812、798、775a小班,其中811小班为裸露山体,面积为5.6公顷。在1996年修建长伊高速公路和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开展全域综合治理项目时,811小班林地均是指定取料点。
    2020年4月份,伊通满族自治县张影苗圃以竞标的方式取得该林地的使用权,与马鞍山国有林保护中心签订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合同,期限为50年。2020年5月,张影苗圃负责人注册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宏源生态养殖场,向林业部门申请在其承包林地中的811小班林地(实为裸露沙坑)从事生猪养殖,占地5.1公顷,并取得生猪养殖使用林地备案手续。该养殖场在建设猪舍前对场地进行平整,平整出的山砂堆放在场地内,未发现盗采问题。
    2021年4月份,景台镇综合服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林地有人盗采山砂,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发现系公主岭人秦某所为,共盗取山砂500m³,被依法立案进行处罚。
   此外,由于811小班林地为裸露山体,没有树木和植被,吸附雨水能力极差,经常有山洪暴发冲毁山下村民耕地,山上形成的大坑是村民为防止山洪毁坏耕地挖的蓄水坑,据东方红村书记反映该坑很早以前就存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树木被毁现象;经调阅县林业局和县自然资源局信访档案,不存在有群众反映上述情况的信访案件。因此,群众反映的东方红五屯南山被盗采(秦某)情况属实,“被伊通县林业局局长冯某和景台镇赵家村张某盗采几十万立,形成大坑,山下树木被毁,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19日,针对秦某非法盗采山砂的违法行为,伊通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伊自然资执罚【2021】21号),没收违法所得8369.00元,罚款4184.50元,合计12553.50元,当事人自觉履行,现已结案。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和景台镇人民政府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该班林地和张某养殖场的监管,坚决防止盗采毁林的违法行为发生。

办结

 

8

604

D2JL202108310018

举报人反映:一是井台镇大榆树村大榆树屯西侧修水泥路时其中有一段路修在了河道中,侵占原有河道;二是车辆路过时扬尘严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之前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生态、扬尘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景台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第一个问题:经查,2020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在景台镇大榆树村,项目踏查设计时,在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应当地村民委员会的要求,将位于大榆树屯西沟的年久失修、常年淌水、低洼泥泞的生产作业道并进项目建设范围内,修建水泥路970米(田间路1号路)。该水泥路是在多年形成的原沙土路基上修建的,该路与新凯河支流交叉,穿河路段在原有过水路面的基础上采取修建漫水桥的方式进行连接,并非修建在河道之上。因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水泥路修建完工后,比原沙土路扬尘浓度降低,但因道路两侧地势较高,农忙和汛期时路面容易积土、积沙,产生一定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经向景台镇人民政府调查,未接到群众反映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因此,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属实,“之前反映过,未得到解决”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景台镇人民政府责令大榆树村委会,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水泥路面上的积土、积沙,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将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村级道路扬尘监管巡查频次,坚决防止村级道路扬尘污染,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现象。

办结

 

9

607

X2JL202108310004

海银9号小区西三门处9号汤泉东侧物业楼方向有三个大型排风口,24小时工作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检查时关闭排风逃避监管,举报人多次反映。

四平市铁东区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日,铁东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再次前往现场实地踏查。
    经调查,海银9号小区25栋和26栋之间的九号汤泉洗浴中心共有7个风机,功率为550W(东侧3个风机、南侧1个风机、北侧3个风机),南侧和北侧排风位置正对居民区,分别距离居民区15.24米、22.54米。8月27日下午,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昼间噪声:北侧50分贝、南侧42分贝,夜间噪声:北侧52分贝、南侧50分贝。根据《四平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四平市铁东区九号汤泉洗浴中心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为二类(昼间标准60分贝、夜间标准50分贝),昼间噪声不超标,夜间北侧超标2分贝。8月31日,该洗浴中心已将挂到外墙立面的7个排风设备全部上置到楼顶,并在排风设备上加装标准隔音箱及隔音棉。因此,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店从8月28日起就已经开始进行改造施工,关闭风机是施工的需要,不存在关闭排风逃避监管问题。因此“检查时关闭排风逃避监管,举报人多次反映”不属实。

部分属实

     8月28日,铁东区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整改。8月31日企业已完成整改。9月1日23:00,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改造设施进行复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和物业代表等人员对第三方现场检测工作进行见证监督,检测结果为夜间噪声:北侧46分贝、南侧44分贝、东侧47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铁东区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办结

 

10

629

D2JL202108310002

8月25日左右,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将二龙湖内的所有柴油设施移出水面,以免造成湖水污染,但8月28日开始每天凌晨1点-早上7点有大量柴油渔船偷偷下水捕捞,并将渔船藏匿在伊通县小孤山境内,举报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

四平市铁东区

水、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1日,四平市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8月25日左右,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将二龙湖内的所有柴油设施移出水面,以免造成湖水污染”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近期未做出过此类要求,举报情况不属实。二龙湖库区现有登记渔业船舶100艘,并全部通过交通海事局年度检验,且均按照行业管理规定配备了渔船防污设备,与具备资质单位签订了废弃柴油接收、转运、处置合同,符合渔业捕捞作业条件。经对二龙山水库管理中心和二龙湖水域渔业生产部门(吉林省福阔宝龙渔业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近期二龙湖水域没有进行捕捞作业。当日,执法人员驾驶快艇在伊通县小孤山境内现场核查水域面积6.75平方公里,水面航行19.23公里,沿途查看重点水域57个点位,同时启动无人机对岸边和岸上进行航拍巡查,未发现举报水域及周边水域有渔船作业和渔船藏匿。9月3日晚7:30到9月4日早6:00,执法人员驾驶快艇再次对伊通县小孤山境内水域进行夜间巡查,核查水域面积8.35平方公里,水面航行27.74公里,沿途查看重点水域55个点位,仍未发现有渔船捕捞作业和渔船藏匿。针对群众反映的“举报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市农业农村局对今年所有举报案件进行梳理,无涉渔船舶污染水域的举报内容。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下一步,将依法加强对二龙湖库区捕捞作业渔船的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只;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向水体排污行为,坚决杜绝渔业船舶污染水域的违法行为。

办结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