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领督办〔2025〕1号)和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四办发〔2022〕7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情况
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孤山保护区核心区内大量游客和车辆穿行,由于监管缺失,保护区核心区沦为公共旅游区,保护对象碱性橄榄玄武岩柱状节理遭到破坏,督察发现后才禁止游客进入。”
整改目标:全面禁止旅游活动,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一)省林草局监督地方政府立即禁止核心区旅游活动,强化对保护区的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二)四平市组织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管理局对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全面清理。
(三)四平市组织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巡护制度,配齐配强管护力量,增加巡护频次,强化核心区封禁管控,杜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保护区。
(四)省林草局组织伊通火山群管理局会同伊通县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严管严护、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保持火山地质地貌的原始性。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1年,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管理局对核心区进行封禁,在实验区、核心区交界处安装2处大门,并封堵大孤山通往核心区道路,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核心区。
(二)2021年,保护区制定排查方案,对16座山开展排查,发现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在大孤山保护区安装监控设备12处;新建保护围栏1800米、修缮加固老旧破损围栏2000米,加装虎刺6000米;挖防护沟近50米;安装大小标牌40余块;在核心区入口处安装大门2处,对保护区核心区实施封禁。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管理局建立完善巡护制度,增加管护员4名,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护2次,建立巡护记录。
(四)伊通县及伊通火山群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作风,2021年10月,伊通县印发《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压实各项责任。在重要时间段提前布置管控人员,县公安局和乡镇干部参与核心区巡查把守工作。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25年5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成立验收销号小组,通过审核资料、专家论证评估等方式,对四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达到整改要求,同意这四项任务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晓彤 高 帅
联系电话:0434-3262196
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的验收意见
一、督察反馈问题
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孤山保护区核心区内大量游客和车辆穿行,由于监管缺失,保护区核心区沦为公共旅游区,保护对象碱性橄榄玄武岩柱状节理遭到破坏,督察发现后才禁止游客进入。
二、整改目标
全面禁止旅游活动,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省林草局监督地方政府立即禁止核心区旅游活动,强化对保护区的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完成情况:省林草局监督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管理局对保护区核心区实施封禁,已全面禁止核心区旅游活动。在大孤山保护区安装监控设备12处,新建保护围栏1800米、修缮加固老旧破损围栏2000米,加装虎刺6000米,挖防护沟近50米,安装大小标牌40余块,在核心区入口处安装大门2处,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整改措施二:四平市组织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管理局对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全面清理。
完成情况:2022年7月份,四平市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管理局对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问题进行了排查,对整改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出现反弹。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规范保护区建设管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研究解决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巡护力度,健全巡护记录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措施三:四平市组织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巡护制度,配齐配强管护力量,增加巡护频次,强化核心区封禁管控,杜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保护区。
完成情况:四平市伊通县会同伊通火山群保护区管理局加强监管,建立完善巡护制度,增加管护员4名,严管非法入区人员。同时增加巡护次数,提高巡护效率。
整改措施四:省林草局组织伊通火山群管理局会同伊通县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严管严护、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保持火山地质地貌的原始性。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行为。
完成情况:省林草局先后多次进行现场督导,并组织伊通火山群管理局会同地方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肃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贯彻“保护优先”原则,做到严管、严护,最大限度地保持火山地质地貌的原始性,指导伊通火山群管理局会同地方政府发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500余份,利用宣传车在大孤山保护区周边巡游,播放大孤山封禁通告及保护区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在重要时间段提前布置管控人员,在保护区实验区入口处进行严格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核心区。
四、验收结论
省林草局和四平市已落实《吉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