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四平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行政技法人员资格审查和
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软环境办公室、司法局,市(中、省)直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暨四平市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均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使用省政府证件的由本部门组织填报,司法部门负责审查;使用部委证件的由本部门负责填报、审查。无论是使用部委证件的,还是使用省政府证件的,都要做到人员一个不落。
2、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对审查合格的行政检查人员信息,市级部门负责填写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执法人员统计表》,县(市)区软环境办、司法局负责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审查后填写,并统一汇总上报。
3、各地各部门要详细填写《执法人员统计表》相关内容,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和错报。经本部门或本地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将电子版和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一并发送至市执法资格审查组邮箱:sprb3260799@126.com.上报截止日期是4月3日。
4、全面做好系统录入。根据各地各部门填报的《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信息,经市执法资格审查组确认后,录入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作为行政检查人员信息核准依据。
5、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行政执法类别、执法区域发生变化的,以及使用省政府执法证件超期未年检的,可先予以上报。
6、今后,行政检查必须持有国家部委或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资格证书,坚决杜绝检查人员身份不合法现象发生。
7、《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表格到邮箱sprb3260799@126.com.邮件中心自行下载,密码3260799。
联系方式:
市软环境办 刘凯峰
电话:3650232 13634340168
市司法局 高长山
电话:3260031 13944402425
四平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四平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