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软环境办〔2020〕3号
四平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补充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
监管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软环境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各市(中、省)直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19〕38号)精神,落实《吉林省暨四平市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补充和完善监管事项通知如下:
1、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要对标省级对口部门,重新认领、梳理属于本部门系统市县两级执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2、县(市、区)、各开发区对标市级对口部门,重新认领、梳理属于本地系统县级执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3、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员,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级管理员请于4月3日前,将本地(各单位)认领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此项工作为市软环境办2020年交办事项之一,请各单位按时报送,对于迟报、不报的单位,绩效考评中扣减相应分数。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宋振禹
电话:15043437320
市软环境办 韩丰光
电话:13756260412
四平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