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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红十字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2-08-29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四平市红十字会1985年恢复成立,主要负责备灾筹资、应急救援、赈济灾民、人道救助等方面的工作。伴随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人道事业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更多关注,1997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四平市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设置。目前,四平市红十字会为副处级建制,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赈济救护科,设置人员编制9名。

  成立至今,四平市红十字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依托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

  四平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六)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七)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八)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九)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十)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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