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能否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建设,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是推动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指出:“培育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紧密结合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特点,把体现红十字精神的各项活动融入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融入到学习和生活中。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人道,就是关爱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保护人的权利;博爱,就是泛爱,关爱我们这个社会所有的人,尤其是最困难的群体;奉献,就是忘我、无私,把自己的东西恭恭敬敬、态度虔诚地献给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施舍他人”。将开展红十字运动知识、国际人道法传播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通过讲座、授课、《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和微课堂等形式,促进红十字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在学校的深入普及和广泛传播,促进“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传播,促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使更多的学生了解红十字运动和《国际人道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从小懂得热爱和平、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珍惜生命,让他们认识到:“只要是人的生命,就应该保护,只要是人的尊严,就应该尊重”的内涵。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24个字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育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基础。在学校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能够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修养,发挥红十字运动对青少年引导的作用,鼓励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培养红十字青少年具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修养,这种修养和气质体现在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也体现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在“青年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青少年能够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过程中更快地找准“社会人”的角色。通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也为学生提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为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奠定基础。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培养青少年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青少年思想活跃,富有朝气,充满活力,是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的不竭动力。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把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红十字活动,培养青少年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树立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乐于奉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做实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培养青少年勇于担当、自我奉献精神。红十字会是道德教育的有生力量,这是红十字会四项职能之一。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国家和社会,明确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从内心深处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并逐步将其转化为自觉行动。通过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宣传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无偿献血等科普知识,树立青少年对自愿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无偿献血的科学意识,提高青少年对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无偿献血的认识程度,在倡导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参与捐献活动。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无偿献血,通过这种形式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引导红十字青少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勇于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诠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