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住房保障
  • 政策要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服务对象 城镇老旧小区居民
    支持方式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超市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政策依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造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23号)
    服务部门 四平市人民政府,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直属机构,四平市旧改办
    政策咨询 四平市旧改办联合办公室:0434-3262225
  • 政策要点 减少各单位成本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支持方式 我中心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可自主选择缴存比例。
    政策依据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服务部门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 0434-12345
  • 政策要点 减少手续要件
    服务对象 全市缴存职工
    支持方式 一、受理贷款业务时,取消借款人提供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军官证、产权证复印件,借款人只需提供相关原件留存电子档案,电子档案要保证完整性和清晰度。 二、受理贷款业务时,取消工资收入证明和工资卡流水,以业务系统缴存基数确定借款人和配偶的工资收入。如果业务系统无法反映其工资收入,则需要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工资卡流水。 三、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贷款的,依据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确定其月收入,不需要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工资卡流水。 四、受理(离)退休职工提取业务时,取消(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本人账户封存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五、受理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提取业务时,取消未再就业证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六、受理职工租房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取消单位盖章和社区盖章。 七、受理在我中心贷款职工提取还贷业务时,取消所有证明材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八、受理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时,取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情况说明即可办理缴存信息变更业务。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资料的通知(四房金字[2018]18号)
    服务部门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 043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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