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2018年10月,梨树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从源头上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意见》,全面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严把“三关”入口,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一是要严把党员入口关。强化对发展对象的政审工作,入党申请人直系亲属中有涉黑涉恶人员的,党支部在确认发展前需上 报上级党委严格审核,并由公安机关出具入党申请人与其亲属涉黑涉恶行为没有关联的证明后,方可进入发展程序,坚决把存在问题的发展对象挡在门外。明确党支部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严控家族发展,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人员申请入党,必须提前三个月申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后,报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备案,并由县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谈话把关。原则上不允许连续发展村干部亲属入党,在入党培养考察过程中存在其利用村干部亲属身份违规入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投票表决后,终止其发展程序。避免家族势力的产生,最终形成农村黑恶势力。对违规私自发展党员的,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保证从源头上杜绝涉黑涉恶苗头的滋生。二是要严把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关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强化资格审查,在换届选举中,对操纵或干扰换届选举的人员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黑恶势力关系较为密切、政治态度不鲜明的候选人要坚决剔除。三是要严控“两代表一委员”关口。对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涉黑涉恶情形的候选人,不得列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对本人有涉黑涉恶情形的“两代表一委员”,按照程序终止资格。
二、建强基层组织,从根本上防止涉黑涉恶滋生蔓延。坚持组织部门统筹、乡镇党委督导、第一书记协助、村党组织为主体的整顿原则,对全县软弱涣散村进行集中整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整顿措施、完成时限,集中解决好每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突出问题,促使村党组织转化提升。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直接抓,不转化不脱钩。全面开展村级组织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打造村级组织办公服务场所,加大对软弱涣散村特别是曾经存在农村黑恶势力的软弱涣散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及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丰富广大群众的业余生活,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黑恶势力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群众对村级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的侵蚀。积极与政法部门配合,开展农村涉黑涉情况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及时清除与黑恶势力有关联的党员和村干部,真正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发展集体经济,从经济上遏制涉黑涉恶势力的壮大。积极发挥人才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关键作用,对人才引领创办的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和带动村集体以合作经营或入股经营的方式参与到项目建设和经营中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养一批能抓经济、会抓经济的党组织带头人。将现有资金、项目优先向软弱涣散村特别是因存在农村黑恶势力导致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倾斜,帮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全村致富。利用通俗易懂的宣传和教育形式,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取得的成果,使村民安全感得到提升,培养村民的正义感,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取向,培养起良好的民风、村风和乡风。真正让百姓“物质丰厚,精神富足”,不受黑恶势力利诱、操控,使农村黑恶势力失去滋生的土壤。(根据梨树县扫黑办报送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