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四平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进驻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信访举报电话:3277704。
  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四平市A305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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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来源: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组         时间:2020-05-28 21:09

 

(第十二批   2020年5月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88     伊通县三道乡瓦盆村二龙湖边上武军养猪厂,约2000多头猪,距离二龙湖约70-80米,污染物直排,污染环境。 伊通县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5月23日至27日,伊通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三道乡人民政府、伊通县农业农村局、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位于伊通县三道乡瓦盆村的武军养猪场,实际名称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三道乡瓦盆村刘玲养猪场(刘某系武某前妻)。占地面积6346平方米,距二龙山水库约400米、距杨家塘坝约100米,位于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建有两个储尿池、购置了两台吸粪车,粪便日产日清,由辽源一家公司收购。现存栏母猪116头、仔猪800只左右。2018年11月,伊通县环境监察大队因“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粪便无组织堆放”问题,将刘某移送至伊通县环侦大队行政拘留。2019年9月,因“2008年、2015年,未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批准的情况下,分两次新建、扩建猪舍12栋、仓房和办公用房各1栋,占用土地6346平方米”,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委对武某做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养殖场现有11栋猪舍,有3栋停用。现场检查时,发现场区内有粪便堆积,未及时清运,且场区外有遗弃的仔猪尸体和废弃药瓶、垃圾。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针对该养殖场“畜禽粪便未及时清运”行为,责令其必须对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伊通县农业农村局针对该养殖场“涉嫌未按规定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的行为,立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5月27日,伊通县政府委派三道乡政府与刘玲养殖场签订了《刘玲养殖场地上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及补偿协议》,限刘某在三十天内,将猪舍内的母猪和仔猪进行清运,并自行拆除地上物及附属设施。
    该养殖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场区内外进行了清理整改,将堆积的粪便、仔猪尸体、垃圾、药瓶全部清运。并已开始拆除猪舍和清运仔猪。
      
2 89     铁西区政务大厅对过三八老菜馆排风在早10:00—晚9:00之间,排风噪音大,扰民。 铁西区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5月23日,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位于英雄大路水利局西行100米(市政务大厅对面)的三八老菜馆。该商家正常营业,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中,排风机等装置在运行中确实存在噪声大的问题。
    5月23日,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商家立即整改。该商家采取对排风烟道包裹隔音棉,风机加盖隔音彩钢房等措施进行整改,5月25日已整改完成。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改造后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加强监管,避免发生此类问题。
   
3 90     梨树县金山乡六队唐某将养殖牛产生的粪便卸在路边,味特别大。 梨树县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5月23日,梨树县金山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梨树县金山乡金山村6社村民唐某门前路边,唐某养殖肉牛12头,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堆放在门前路边,影响环境。
    5月26日,梨树县金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对畜禽粪便进行彻底清理。当日已清理完毕。同时,要求金山乡金山村村委会加强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 91     伊通县二道镇黄家村长山屯正东方向亚泰水泥厂,在疫情期间把10亩小队集中地用炸药炸毁,越界采矿,因采矿地离村子距离小于300米,多处房屋因为炸药已经产生裂缝;采矿期间产生大量扬尘;矿区粉碎池产生噪音,居民无法入睡。 伊通县 生态
大气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0年5月24日,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伊通县应急管理局、二道镇政府、伊通县林业局、伊通县自然资源局、伊通县公安局、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位于伊通县二道镇黄家村的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土门岭水泥用大理岩矿建设项目。经公安部门查证,该矿自2020年3月复工至今,共申请审批炸药19次,申请手续齐全,县应急部门出具了爆破(标准)说明书备案证明。由吉林省隆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的爆破,炸药使用过程符合爆破规范标准。
    第一个问题:“在疫情期间把10亩小队集中地用炸药炸毁”。经二道镇政府查证,该矿使用炸药爆破作业区位于原吉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批许准〔2014〕177号)批准范围内,并非村机动地。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越界采矿”。经林业部门查证,2014年,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土门岭水泥用大理岩矿建设项目取得了原吉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批许准〔2014〕177号),批准使用二道镇黄家村长山屯集体林地9.6公顷。通过现场比对,采矿区未超过批准范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因采矿地离村子距离小于300米”。经应急部门查证,该矿于2017年6月2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经原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专家现场实地验收,实测矿区拐点坐标与二道镇长山屯最近距离为320米,符合安全距离。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多处房屋因为炸药已经产生裂缝”。经调查亚泰水泥公司,2020年4月上旬,伊通县二道镇黄家村长山屯两户村民向亚泰水泥公司提出自己房屋因矿山爆破损坏。亚泰水泥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其中一户村民房屋为土坯房,因年久失修,导致房屋墙皮脱落;另一户村民为房屋内通往厨房门口上部因无过梁,导致内部下沉,造成两块瓷砖出现裂痕。无证据证明上述二户村民房屋受损是由该公司使用炸药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第五个问题:“采矿期间产生大量扬尘,矿区粉碎池产生噪音,居民无法入睡”。经环保部门查证,该项目于2017年通过伊环验〔2017〕16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矿在生产时有两辆洒水车进行不间断降尘处理,粉碎过程中采用全密闭措施,并建造了降尘降噪用途的粉碎池,粉碎区距离最近村民房屋直线距离在400米左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扬尘和噪声进行检测,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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