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秩序,维护市容环境安全、整洁、美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增强本《方案》的科学民主性,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方案》质量,现将《关于开展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将修改意见、建议以信件、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件注明“方案征求意见”字样),并注明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四平市铁西区紫气大路建设大厦10层四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综合科。
邮政编码:136000
传真号码:0434-3269101
电子邮箱:sipingcgb@163.com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开展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四平市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行业秩序,整合资源,培育行业健康发展,推进“入规入统”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四平市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合范围
对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资源进行整合。
二、整合任务
(一)开展户外广告设施集中清理
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范,对楼顶、楼体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对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公共候车亭(廊)、站牌等进行整顿。暂时保留擎天柱、灯光隧道、LED、过街天桥等广告设施。城区内新设置的公共候车亭(廊)、站牌,应向所在区政府申请发布经营性广告。自3月15日起,铁东、铁西区政府暂停户外广告审批业务。整合完成后,城管执法部门、税务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经营行为监管。
责任单位:铁东、铁西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新增户外广告设施
1.水投公司在新建4座过街天桥上建设户外广告设施,水投公司建成后投入使用。
2.华通公司在四平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建工程项目中新建400个候车亭及其配套公交智能站牌的户外广告设施,待华通公司建设完成后,投入使用。
由盛源广告公司依法取得以上两项户外广告的经营权,并由盛源广告公司经营后,取得的收益优先偿还建设资金及地方专项债。
以后,根据户外广告行业发展状况,适当新增户外广告设施。
责任单位:水投公司、华通公司、盛源广告公司。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三)整合机关、单位自有存量户外广告资源
将目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管理的102国道南、北出口跨街广告设施、铁西区政府管理的海丰大路南出口擎天柱广告设施、铁东区政府管理的高速公路出口擎天柱广告设施、市住建局管理的中央西路天桥下过街天桥广告设施(合同到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南环城路擎天柱广告设施等广告设施产权依法划转到盛源广告公司。产权划转前,各广告设施管理部门要依法厘清产权及经营权问题。
责任单位:铁东、铁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盛源广告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对保留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资源整合
将保留的零散经营的户外广告设施资源按照“入规入统”标准打捆拍卖。
责任单位:由市执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五)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制定并出台《四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全面依法规范、管理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编制《四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各相关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郑一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波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
申洪业 铁东区区长
刘红军 铁西区区长
于奉春 市委编办主任
栾国辉 市政数局局长
张洪生 市发改委主任
郭建政 市财政局局长
王光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中文 市住建局局长
李春锋 市交通局局长
张孝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霍 宽 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郭章军 市信访局局长
闫春和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于 洋 市税务局局长
刘 宇 水投公司董事长
张 岩 四平市盛源广告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的组织推进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人,专门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区户外广告资源化整合工作。
(二)做好普查建档
结合前期摸排情况,对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工作,明确设施具体位置、审批情况、使用年限、租赁关系等内容,确保数据详实准确。
(三)突出红色元素
今后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融入红色元素。
(四)加强沟通协调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工作合力,集中破解复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