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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文字直播]

主持人

大家好,这里是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欢迎您的参与和收看。今天为大家请来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刘永波同志,和我们来聊一聊我市的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您好,嘉宾长,欢迎您。

刘永波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

首先请嘉宾长为我们介绍一下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刘永波

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2020年,将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盯住“三个一千人”,落实各种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具体讲,有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二是着力做好“三个一千人”兜底保障;三是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四是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五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六是统筹实施综合救助措施。

主持人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执行的是什么标准?

刘永波

按照全省2020年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我市已经完成了今年的低保提标工作,四平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3900元提高到4104元,其他县(市)农村低保标准也都达到年4000元的脱贫标准以上,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目标。新的标准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比例相应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为每月423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分别为160元、320元、560元。

主持人

“三个一千人”是指哪三种人?怎样落实兜底保障措施?

刘永波

“三个一千人”分别指: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也叫作剩余贫困人口)922人;已脱贫但存在返贫风险的866人;收入在贫困线以上、5000元以下,容易致贫的边缘人口1225人。这三种人口数量每一种均在1000人左右,我们称为“三个一千人”。对于这“三个一千人”,我们要区分情况落实救助政策。  对剩余贫困人口的“一千人”,我们要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措施无法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对存在返贫风险的“一千人”,符合渐退条件的,落实好贫困人口低保渐退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留足缓冲期。未纳入救助范围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对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一千人”,关注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人员,用足用好用活兜底保障政策,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主持人

民政部门今年在执行兜底保障政策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刘永波

根据新出台的《吉林省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要求,在兜底保障政策方面,有以下3方面新要求:  一是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符合按户纳入条件的整户纳入,符合“单人户”纳入条件的单人纳入,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再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  二是严格落实“脱贫渐退”政策。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且享受豁免政策后,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农村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18个月低保待遇,残疾人低保家庭继续享受24个月低保待遇。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期间,低保补助水平逐年按比例递减。渐退期间重新符合低保条件的,自审核之月下月起,终止“脱贫渐退”,按照重新核定后的家庭收入给予差额救助;渐退期过后不符合条件的,经评估后退出低保。要精准审慎把握救助退出政策,退出前必须全面评估退出后的返贫风险,防止因退返贫。  三是精准核算家庭收入状况。在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时,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获得的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在脱贫攻坚期内暂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范围。

主持人

我们民政部门要如何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刘永波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多措并举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众。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确保“应补尽补、按标施补”。  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发挥相关部门救助制度合力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等方式,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个案性困难。

主持人

对于临时救助工作,我们民政部门是如何加强救助力度呢?

刘永波

今年,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并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二是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乡、村两级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地跟进临时救助。  三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但又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  四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可采取一次审批、分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实行上述一系列政策的目的,归结起来就是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兜底保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全胜。

主持人

非常感谢嘉宾长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我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因为时间有限,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来共同探讨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再见!

刘永波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