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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

2021-07-21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四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21年6月10日至7月6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对象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经查,全市现有两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均处在停产状态,监督员对上述企业当场书写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生产企业在生产前必须对生产车间环境、空气、工作台面、操作人员手、生产用水等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展生产活动。对经营单位药店、保健品商店检查情况看,药店抗(抑)菌制剂索证基本齐全,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少数保健品店存在索证不全或经销的抑菌剂有夸大宣传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对医疗卫生机构检查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消毒产品进货记录,是否向患者或公众推荐该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等内容,检查中发现购进抗(仰)菌制剂的医疗卫生机构均采取内部自用或处置用,有2家医疗机构索证不全,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44人次,出动车辆69台次,检查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2家,经营使用单位135家,医疗卫生机构24家,下达卫生意见书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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