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项目从全国149个单项候选项目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59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之一。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最彻底的“放管服”和最高效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整体不断优化,尤其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后,以“不破法规破常规、不破体制建机制”的意识改革创新,把“减证明”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关键手段,成功创建“无证明城市”,实现了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升级转变。
经过3年多的实践检验,“无证明城市”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事项8.3万余件,节省办事时间4.3万余天,节省办事成本167万余元。改革大幅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高位推进 压实主体责任
“无证明城市”改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的需求侧作为政府工作的供给侧,以提升企业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于2019年5月13日启动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在全省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
我市把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当成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推动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政务服务和法制工作的领导具体抓、一线负责审批服务的同志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市上下协调共进,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改革的四平模式。
统一要素 精准理清事项
严格对标国家级、省级基本目录,由市级部门牵头归口集中梳理,对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完善。坚持事项可实施、易操作、方便查询、方便办事的梳理标准,将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主项、子项,拆分成可办理的业务办理项,按照一个条件、一个流程、一套材料能够办理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归并,以最少的业务办理项满足办理全部事项的技术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地区内事项编码、名称、类别、设定依据完全一致。同时,对每个业务办理事项要素进行了再度梳理和规范,彻底实现了同一事项办理要素的条件、流程、材料、时限完全一致。
按照使用证明和开具证明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双向梳理工作,确保证明事项清理无遗漏。经过反复甄别,市本级共梳理出纳入“无证明城市”改革的证明事项132项。
科学严谨 确定办理方式
证明事项是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无证明城市”改革是不破法规破常规,在现有条件下办理方式上的改革创新。我市认真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查询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600余部,研究相关法条千余条,对全部证明事项开展多轮合法性、合理性论证,科学确定“无证明”事项的办理方式。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群众和企业的麻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造高效政府、服务政府。
目前在132项中确认取消证明事项9项、申报承诺23项、部门核验80项、数据查询20项。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不断推动改革向乡镇(街)、村(社区)延伸,确保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同频共振、推进实施。
建章立制 规范操作流程
按照改革目标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操作规程,促进改革举措形成制度措施,定位定向规范改革走深走实,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制定“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联络员代办员制度,建立联络代办机制,对于保留证明事项中暂时不能通过部门核验、数据查询、申报承诺办理的,一律实行联络员代办员兜底办理。建立四平市“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管理办法,对于可能出现的责任问题和工作失误,分清情形、区分处理,惩戒失职、鼓励改革。建立“无证明城市”改革“双承诺”机制,已列入“无证明”办理清单的事项,既不再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也不再向企业和群众开具证明,一律改为由部门跑代替群众跑。
同时,及时对涉及“无证明”办理的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同步更新,在办事服务窗口和四平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紧贴实际 推行告知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印发《关于调整无证明事项清单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将使用频次较高和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特别是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的 23 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是指企业和群众到大厅办事,采用签署告知承诺书的形式,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同时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各部门即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我市“无证明城市”做法将法治政府实践探索和法治理念贯彻改革全过程,各种服务举措相继推出,监督方式更加丰富,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主人翁意识愈发强烈,改革倒逼政府强化依法办事、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研究、理解,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政府职能的定位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