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柏仲,副主任陶立春、李秀云、刘光辉、郭晶,秘书长陈立英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陶立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人事提请及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兴市有我·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有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四平市矛盾纠纷化解条例(草案)》《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王柏仲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表决通过了《四平市矛盾纠纷化解条例》《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稿)》。
市政府副市长张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明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安全,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