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假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组织各地、各部门协调运作,迅速行动,采取六条举措,确保行动高效运行。
一、深度挖掘案件线索。建立重大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发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根据产业发展特点,调动权利人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其专业、信息、资源优势,加强与工商、质检、农业、版权、专利、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络,通报线索;加强人员调查技术手段应用,开展高危人群排查,实施互联网情报信息搜索,借助情报平台进行动态管控,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定向侦查,发现、经营一批有价值线索。
二、全力侦办大要案件。将大要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把打击犯罪源头置于专项行动重中之重的位置,充分发挥侦查职能,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生产窝点、批发团伙,断绝犯罪链条死灰复燃能力;深挖缉捕犯罪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列出重点对象,逐人落实责任。对于侦查发现的假冒伪劣犯罪背后“保护伞”,会同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对重大案件,建立破案责任制,成立由主管局领导亲自挂帅的专案组全力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三、突出集群战役攻坚。运用集群战役主战模式,围绕货物、人员、资金、技术的来源流向,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理清销售网络,摧毁跨区域犯罪产业链条和犯罪网络。经侦部门做好集群战役线索的落地核查和侦控经营工作;技侦、网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同步参战,实施各警种共同参与的专案式经营。要围绕专项行动打击重点,着力策划打响若干质量高、规模大、效果好、声势足的集群战役,带动形成专项行动分重点波次推进的格局。
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借助政府协调领导工作机制,将打假专项行动纳入重点考核范围,建立健全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检验鉴定、重大问题会商等工作平台,进一步强化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对于行政执法部门通报的明显涉嫌犯罪线索、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对于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办案中发现有关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及时通报、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及时解决案件性质认定、办案程序、鉴定及管辖等问题,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
五、大力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情报信息建设,注重源头基础信息采集,实现全警采集假冒伪劣犯罪线索信息;逐步建立假冒伪劣犯罪积分预警模型,依托情报平台实现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打击犯罪能力;探索创新打假技战法,推动打假侦查技术和侦查手段提升和应用;深入总结办案实践经验,汇总收集典型案例法律文书,强化案例指导,逐步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建立重点物流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打假工作阵地控制;研究应用打假溯源技术,建立重点产品特征库和真假产品样本库,提升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发挥经侦部门打假主力军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以案代训、远程教学等形式,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
六、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与打击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与本地重点媒体、网络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坚持每季度向社会通报一次本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布重大典型案件。选树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凝聚警心,鼓舞斗志,树立公安机关为民新形象,提振群众与假冒伪劣作斗争的信心勇气。抓住重大节日以及“3?15”、“4?26”、“5?15”等宣传节点,大力开展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防假、识假和打假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和支持打假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