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关于计划用水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将计划用水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持续提升节水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结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和取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2023年,我市科学核算市政供水和自备水源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并下达,目前已提前完成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市政公共供水日用水量5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单位)计划用水应覆尽覆工作。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强化全市计划用水管理,指导各县(市)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计划用水全覆盖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全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