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四平市医保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借医保改革之举,助推医保职工门诊共济惠民政策走深走实。
一是出台了《四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四医保联〔2022〕11号)文件,同时出台了《关于完善四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医保发〔2022〕7号)文件,统一规范四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
二是制定了四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风险处置应对工作预案,成立了风险处置应对领导小组,落实包保下沉、日调度、应急处置、督导通报、舆情处理“五个机制”,按时报告待遇落实、联网结算机构数量、基金支出情况等内容。
三是落实职工门诊共济门诊统筹工作,四平统筹区内165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系统现已全部联通,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截至5月上旬,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机构已结算103家、结算人次56768人次、结算金额613.86万元。
四是联合市卫健委召开了全市医疗机构政策解读会议,两区三县设置视频分会场,全市165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分管院长和医保结算等300余人参会,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力配合,逐步铺开政策宣传,安排专人做好答疑解惑,稳妥落实做好职工门诊共济改革相关工作。
五是在经办窗口和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解答门诊政策,窗口服务实现标准化管理,在四个业务窗口基础上增设了专门解答业务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同时开通四条电话热线,专人负责解答政策,保证群众第一时间了解门诊共济相关惠民政策。
下一步,四平市医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谋划推动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开通便民门诊等服务优化工作,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及时有效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更好地服务好参保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