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贯彻落实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文件规定,市社会保险局将加强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作为完善经办管理服务、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采取长效措施逐步消减存量、有效控制增量、将暂停人员和停发人员数量维持在动态低水平。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下好核实清理的关键棋。逐人逐条建立暂停人员台账,动态管理。按照死亡停发、服刑停发、未通过资格认证停发、其他原因停发分类做好标识,按季度下发暂停人员名单到乡镇(街道)进行暂停人员信息核实反馈。
二是加大督导力度,形成狠抓落实的好局面。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认真抓好落实,再好的规划和部署都会沦为空中楼阁。5月,市社会保险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召开城乡居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长期停发人员清理工作。按照对于因死亡停发待遇的人员,确实无法联系到参保人员家属的,联系参保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个人账户余额封存于社保基金并留存个人相关信息,如有家属事后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工作部署后,现已冻结78人,有效清理了暂停人员增量。
三是严格业务复审,织好风险防控的防护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恢复待遇发放属于高风险业务,市社会保险局业务复审工作严格落实《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吉社保〔2021〕51号)要求,对低风险业务环节按照不低于30%比例抽审,中、高风险业务环节按100%比例复审,严禁一人通办。
市社会保险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安全、平稳、高质量运行,为人民群众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