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河湖“清四乱”工作批示指示和全市河湖岸线清理整治专题部署会议精神,市水利局认真研究,全力推进侵占河湖岸线问题整改。
一是成立整治专班,制定整治方案。为加快推进侵占河湖岸线问题整改进度,市水利局成立整治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开会研究,制定了“五个一批”的整治方案,即对未整改的桥梁、拦河闸、缆线、管涵、取排水口、考古遗址等问题,通过做洪水影响评价审查论证“销号一批”;通过复核调整河道划界范围,自然顺带“解决一批”;对未整改的片林、大棚、养殖场、取土场等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的问题,坚持底线原则“拆除一批”;对未整改的坑塘养殖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停止经营一批”;对未整改的临河房屋问题,根据难易程度“暂缓清理一批”。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启动划界成果复核。2021年底,各县(市)、区完成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全国水利一张图”上图工作。但在实际应用中发现,部分河段存在降低划界标准、人为缩小或扩大划界范围的现象。市水利局对上述情况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县(市)、区对划界成果进行重新复核。8月22日至9月11日,市河长办利用7天时间分别到各县(市)、区现场指导划界成果复核工作。通过复核,从河道管理范围内共调整出房屋3394个、污水处理厂1个、大棚224个、坑塘养殖130个、蒙古包4个、耕地面积约11130公顷。通过对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复核,纠正偏差,不仅为全市节省了清理整治资金20余亿元,还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推进问题整改。经排查核实,全市共有侵占河湖岸线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问题1318个,确认问题1318个,已完成整改163个,整改完成率12.36%,目前,各地已完成对993个桥梁、11处拦河闸、17个缆线、41个管涵、63个取排水口、1个考古遗址、1个渡槽、3个临河房屋等1130个问题测量、调查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审查论证工作,届时,可以完成大部分问题销号工作,对个别问题论证未通过的,属地将予以拆除。其余25个问题,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整改,预计10月30日前全部问题可完成销号。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把河湖岸线清理整治作为当前河湖长制工作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力度,确保在9月末前完成50%的问题整改,10月末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