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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企业宁静日” 营造护商好环境

2025-04-08

  4月3日,四平市在全省率先设立“企业宁静日”,有效为企业松绑减负,让企业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专注发展。  

  “企业宁静日”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原则上,在每月10日-30日的宁静日期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执法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生命健康事项、公共卫生等突发应急事件确需开展入企执法检查的,按规定填报《“企业宁静日”执法检查备案表》。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将通过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数据、非“企业宁静日”检查频次,监测异常检查行为。将“企业宁静日”执行情况纳入规范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监督民主评议内容,评议结果排名后3位部门,谈话提醒部门主要负责人。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同步探索“无接触”式监管模式,对被监管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数据采集、分析处理、远程监控,逐步实现非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减少非必要、接触式执法。  

  设立“企业宁静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有力实践,是对企业发展的尊重和支持。相信在“企业宁静日”的护航下,四平市的企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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