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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统一规定,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21966元,下限为4393.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此区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农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6670.3元,下限为1334.1元。2025年度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同步公布,我市非农垦退休人员适用标准为87865元/年。自2024年1月起,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参保人员可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