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锚定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目标,聚焦规范执法行为、降低经营干扰、包容审慎监管,全力营造无事不扰、监管有度、服务有力、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监管方式,精准差异化监管。严格落实经营主体“白名单”差异化监管机制,对纳入“白名单”的经营主体优先实行非现场检查,将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倾斜。同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扩大“综合查一次”覆盖范围,切实做到监管“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二是规范监管时限,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0日-30日,原则上执法部门不得入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因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线索或企业自行申请确需实施行政检查的,须提前向营商环境监督部门报备,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稳定经营。
三是升级监管手段,实现执法全程留痕。依托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平台,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流程,未按规定佩戴的不得开展检查、实施处罚。执法全过程影像永久存入政务云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可监督,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秉持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3111项、从轻处罚2494项、减轻处罚2600项、免予行政强制209项。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处罚、能少罚不多罚”原则,以柔性执法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