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不必要打扰,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安心经营。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攻坚行动,市县两级排查问题1102个,完成整改1095个,整改率99.36%。全市各职能部门应用全过程监督平台3270次,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实现可溯可查,全流程闭环监管。
二是严控涉企检查频次。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13%,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显著,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67.6%,免打扰率60.8%,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释放信用体系建设效能。行政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合规率、及时率100%。归集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5类信息842条,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双书同达”机制全面落实,信用修复审核时长由规定3个工作日缩短至即申即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