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函〔2020〕31号)有关规定,通过“零见面、网上办,零证明、减材料,零成本、没费用,零等待、马上办,零跑动、送上门”等五项便民措施,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最长不超过6小时。现就有关改革举措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四平市(含铁东区、铁西区)首次登记的私营企业。具体范围包括:
(一)在市区内未作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开办过企业;
(二)未担任过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新开办的私营企业(不含分支机构)。
二、办理流程和时限
新登记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企业登记、刻制印章单独办理。
税务登记信息补录、劳动用工备案、医保单位参保登记、社保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设立(企业)、银行开户等并联办理。
(一)办理企业登记(2小时,单独办理)
企业开办者通过“e窗通”网上申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通过实名认证签字。
登录网站: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登录网址:http://e.jlgs.gov.cn:18010/
申报材料:
1、经营场所信息(包含租房合同,房照或者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信息);
2、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财务等人员身份信息等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审批不超过2小时。
审批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印章刻制(1小时,单独办理)
印章刻制单位收到企业登记信息后,印章刻制单位将即时刻制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5枚印章,费用由市政府承担,同步完成企业印章信息在公安部门备案工作。享受免费刻章企业需做出纳税、缴纳社保和信用承诺,并购置税控盘。
申报材料:无需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1小时内
审批部门:市公安局
服务部门:市政务大厅公开选定的印章刻制企业
(三)办理税务登记信息补录(2小时,并联办理)
税务部门收到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口”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企业印章刻制完成后,立即办理税务登记信息补录业务,无需提交任何资料,需加盖企业印章确认。根据企业需求,同步办理购置税控盘、发票等业务,购置税控盘费用在企业纳税时享受抵扣政策。
申报材料:无
办理时限:并联办理、不超过2小时
服务部门:市税务局
(四)办理银行开户(即来即办,并联办理)
企业指定的商业银行收到企业登记信息后,即时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同步完成人民银行备案。
申报材料:无
办理时限:并联办理、即来即办
服务部门:有关商业银行
(五)办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可选择,2小时,并联审批)
人社部门根据企业申请,收到企业登记信息后,即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企业可网上自行申请,也可线下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代办帮办。
登录客户端:吉林智慧人社统一登录中心
申报材料:
1、网上填写《吉林智慧人社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备案申请表》;
2、网上填写《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承诺书》。
办理时限:并联审批、不超过2小时
审批部门:市人社局
(六)办理社保企业新参保登记(可选择,2小时,并联审批)
社保部门根据企业申请,收到企业登记信息后,即时办理社保企业新参保登记业务。
申报材料:无
办理时限:并联审批、不超过2小时
审批部门:市社保局
(七)办理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可选择,2小时,并联审批)
医保部门根据企业申请,收到企业登记信息后,即时办理医保单位参保登记。
申报材料: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
2、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增人员登记表
办理时限:并联审批、不超过2小时。
审批部门:市医保局
(八)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设立(企业)(可选择,2小时,并联审批)
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企业要求,收到企业登记信息,即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设立(企业)业务。企业可网上自行申请,也可线下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代办帮办。
登录网站: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登录网址:http://gjj.siping.gov.cn/
申报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网上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清册》一式两份
办理时限:并联审批、不超过2小时
审批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免费快递送上门(1小时、单独专递)
企业登记全程“一次不跑”。市政务大厅警医邮指定快递企业每个工作日上午10:30时、下午15:30时,定时将营业执照、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发票、税控机、医保开户相关材料、社保开户相关材料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可能涉及到的有关业务告知单、惠企政策等,免费送上门。
办理时限:不超过1小时
服务部门:市邮政快递公司
企业登记最新改革举措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热线电话:0434—5181234。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平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