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平中、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平市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修订)》(四人才组字〔2022〕3号)的规定,决定开展第六批市管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教学、科研、生产、医疗和“三农”等一线全职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才。
以下人员不在参评范围之内:1.三次(含)以上入选市管优秀专家人员;2.已不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人员;3.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市管优秀专家人选,应当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务院、中央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证书奖项: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获得国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两次以上省(部)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作者);
(4)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第一、二、三名)或获得三等奖两项的主要完成人(第一、二名);
(5)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
2.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是本学科的带头人。
3.软科学研究方面,解决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提出的决策咨询意见被国家、省、市采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4.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面,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与技术,成绩卓著,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同行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5.教育工作方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成果显著,出版过理论学术专著,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其它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6.医疗卫生方面,有较高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医术高超,医德高尚,能够解决重大疑难病症,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市内外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7.农业农村方面,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以及在农村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方面,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内较高奖项的文学家、艺术家、出版家及传媒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在教练执训中取得卓著成绩的教练员。
9.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能够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有较大影响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10.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
三、推荐方式
县(市)区人选由各地组织部门组织推荐(含非公经济组织,按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场所所在地划分);市直部门所属单位的人选,由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组织推荐;驻平中、省直单位的人选直接向市委人才办推荐。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党委(党组)决定的方式进行。
1.自愿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按要求填写《四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组织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推荐单位报送申请材料。
3.集体审定。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4.公示。将拟推荐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名单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办。
五、报送材料
推荐第六批市管优秀专家人选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市管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学术诚信等方面情况,候选人产生过程、排序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
2.《四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A4大小,一式1份,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均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文件,插入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
3.《四平市市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由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推荐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并按推荐顺序排序。纸质版,A3大小,一式1份,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电子版,Excel文件(不可更改格式)。
4.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以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之间的材料为主,此前重要材料为辅)。包括:①所取得科研成果奖励证书;②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③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④其他佐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装订成册,形成目录(含页码),装订顺序为奖励证明、鉴定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著作、论文、其他。以上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推荐单位必须查验原件,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纸质版,A4大小,一式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需在封面分别加盖公章,并在整册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
5.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电子版材料请刻录成光盘后报送,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8:30—11:30,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 系 人:杨立岩
联系电话:3648556
七、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开展市管优秀专家评选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部署,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是确保市管优秀专家选拔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符合条件的人选没有遗漏,整个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突出重点。要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选推荐的重要方向,注重对推荐人选“德”的考核和评价,把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人选推荐条件和程序操作,真正把最优秀的专家人才推荐上来。
3.要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业绩原件。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中共四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