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6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四平市2023年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的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额
各县(市)区可分别报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1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2名;市直每个部门(单位)可报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1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1名。经综合评定后择优向省推荐“杰出创新创业人才”3名,其中推荐的民营企业人才不少于1名;向省推荐“优秀创新创业人才”10名,其中推荐的民营企业人才不少于4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报。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四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评选推荐资格。推荐报送相关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69号),链接为: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9/t20230913_8796509.html。
联系电话:0434-3266398
电子邮箱:sprsjrckfk@163.com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