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四平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四平烈士陵园、四平市烈士纪念塔划定保护范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四平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四平烈士陵园
地理位置: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一经街2968号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
二、四平市烈士纪念塔
设施名称:四平市烈士纪念塔
地理位置: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与新华大街交汇处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
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