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可以相互认可。市卫健委全面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患者做重复检查,减少不必要的就医支出,同时节约就医时间,提高就诊效率。
一是确认互认医疗机构。依托市级检验、影像、超声质量控制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进行现场评估,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认定为四平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院,截止目前全市具有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有23家,具有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有14家,具有超声检查结果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有13家。
二是开展常态化培训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医院医生进行常态化培训,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培训工作融入日常培训中,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重点对互认标识、互认项目、互认医院以及互认工作重要性等内容进行培训学习,通过培训提升医生对互认工作的掌握程度及认可程度,进一步减少重复检查,降低患者负担。截止目前全市各医疗机构共培训3800余人次。
三是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医疗机构运用宣传手段,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用LED大屏、医院公众号、医生现场告知等措施开展宣传,有效提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群众感受到变化,享受到实惠,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截至目前,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学检验结果互认5432次,为患者节省费用80.36万余元,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3576次,为患者节省费用86.34万余元,共节省费用1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