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吉林省接连发布三项重磅社保新政,市社保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进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水平,让社保政策更好地惠及千家万户。
一、工伤待遇“暖心”上调,保障水平再提升
根据《关于2025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内容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月伤残补助金,市社保局严格遵循文件要求,同步调整所涉工伤职工相关待遇,并对调整前的待遇差额部分进行一次性补发,确保待遇调整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为维护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支撑。
二、居民养老“提档”扩容,多缴多得更灵活
为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参保居民的缴费需求,吉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个档次。其中,100元个人缴费标准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此次调整是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的重要举措,市社保局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同,全面精准宣传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高缴费、长缴费,推动待遇水平提高。
三、失业保险金“提标”联动,民生底线更牢固
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83元/月。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来源,为失业人员安心度过求职过渡期,市社保局针对2025年12月已按原标准领取的人员,通过系统比对,主动按新标准为其补发差额部分,确保待遇调整“不漏一人、不差一分”。同时继续优化经办服务,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确保失业人员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三项利好政策是吉林省落实国家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的具体举措,市社保局将主动作为,以实干笃行回应群众期盼,让政策春风化雨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守护百姓“老有所养、失有所扶、弱有所助”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