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督查通报
四政通字[2018]7号 签发人:郭灵计
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督查室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围绕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停或搬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河长制”落实、辽河流域规划项目建设、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改造等整改任务,组织开展系列督查,并全市通报。
根据灵计市长在《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系列督查方案》上的批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从严督查”,6月12日-14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商务局和市广播电视台,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件)。
2018年6月15日